专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 - 学习动态 - 湛江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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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20-07-23 16:31
浏览数:12596次

2019年10月25日,团省委书记池志雄同志主持召开2019年第34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团省委书记班子池志雄、梁均达、唐锐、潘剑勇同志出席会议,团省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列席会议。池志雄、潘剑勇同志作主题发言,与会人员深入学习并结合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开展研讨。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邀请了省委宣讲团成员、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毛艳华做题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使命与愿景》的专题授课。会议由池志雄同志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9月4日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1次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由梁均达同志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9月5日至6日到深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9月11日在“广东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认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实践,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重大历史机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探索,是共青团服务党政中心大局、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重大战略红利;是广东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平台,是推动新时代广东共青团改革再出发的重大实践动力。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各级团干部要紧密结合青少年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团的组织优势,大力发扬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精神,深入思考在各战线、各领域具有突破性的支持措施,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探索建设共青团全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一是大力完善青年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计划、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等已有的政策,并在参与法治宣传、禁毒宣传、社区矫正、创文创卫、志愿服务、网络空间治理等社会治理领域,探索出台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支持政策;二是夯实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依托,支持深圳探索建立社会治理共建共享阵地、社区阵地、网络阵地,支持深圳建立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社会组织体系,支持深圳共青团依托非公企业、活动中心、社区等青年集聚的工作生活场所建设服务型团组织;三是健全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办面向特殊青少年群体的专科医院、推进中小学团队建设等工作为抓手,支持深圳广泛开展青年民生服务,以建设青年信用体系为契机打造青年参与社会治理的品牌项目,以建设国际青年组织交流合作中心为重点支持深圳开展各类青年民间对外交流活动。

上一篇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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