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市直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挖掘、培养和宣传本市中等学校中的优秀学生团员和先进集体,在青少年群体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动学生团员青年素质的全面提高,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湛江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19-2020年度湛江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学生团员:参加“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的湛江市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在校优秀学生团员。
(二)优秀学生团干部:担任学校团支部正副书记、团总支委员以上职务,且任职满一年以上的湛江市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在校优秀学生团干部。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湛江市优秀学生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尊师守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学习、生活上起表率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湛江青年”微信公众号。
5.本人曾获得2015年以来县(市、区)级及以上的荣誉。
6.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防控知识宣传、致敬逆行先锋等疫情防控工作或活动。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援鄂抗疫医疗队和我市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二)湛江市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
1.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团的工作任务。
2.热爱团的工作,认真钻研团的业务,全心全意为团员和学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富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威信高。
4.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谦虚诚实,正直无私,品德高尚。
5.工作成绩显著,所负责的工作至少有一项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6.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防控知识宣传、致敬逆行先锋等疫情防控工作或活动。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援鄂抗疫医疗队和我市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优秀学生团员从“最美南粤少年”活动中产生,获得市级推荐参评“最美南粤少年”、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对象不再参加市级“优秀学生团员”评选,自动获得市级“湛江市优秀学生共青团员”荣誉。
(二)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由各学校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推荐的方式,产生优秀学生团干部候选人,并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材料附在登记表后一起报送。经县级团委、教育局确定,报团市委、市教育局审定。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团组织与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把本地区最先进、最优秀的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推荐出来。
(四)各地在进行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审核个人事迹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五)优秀学生团干部候选人要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采用通讯体裁,事迹真实,文字简练)、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和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六)请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候选人等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上报团市委学校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杨景迪、江映谊
联系电话:318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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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8楼807
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 湛 江 市 教 育 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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