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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湛字】团湛字[2020]9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基层团委(团支部)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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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市直团工委,南油、湛江港、农垦、东兴、湛江宝钢、雷州大唐、中科炼化公司团委,市税务局,消防支队团委,金融团工委及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团市委决定于2020年5月期间对2019-2020年度湛江共青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授予相应的荣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3.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湛江青年”微信公众号。

5.本人曾获得2015年以来县(市、区)级及以上的荣誉;参评个人不违反计生政策。

6.参评范围为未满28周岁(截至2020年4月,即1992年5月以后出生)的团员青年,中学中职学生团员不参评(学生团员的表彰由南粤少年评选中产生)。

7.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省委、团市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湛江青年”微信公众号。

4.现职团干部,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面向基层,各团委要注意推荐企业、农村、城乡社区、“两新”组织以及其他新兴青年群体团组织兼职团干部。

8.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2015年以来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的荣誉,个人不违反计生政策。

(三)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公安、出入境、紧缺物资生产、交通物流、防疫项目施工、科研攻关、应急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农村防控(含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四)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员(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缴纳团费。

3.模范作用突出。属于组织选派驰援市外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医护防疫人员,或市内定点收治医院、疾控中心等实际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本领过硬,岗位业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2.模范作用突出。属于组织选派驰援市外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医护防疫人员,或市内定点收治医院、疾控中心等实际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线医务人员。带领团员青年奋战疫情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能力过硬,服务态度好,受到医护患一致好评。平日心系广大青年,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4.现职团干部,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一般不少于一年。

(六)湛江市十佳基层团委书记

1.具备“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截至2020年4月,在基层团委(直辖团委的下级团组织)书记岗位上任职满一年以上。

3.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注重思想引领,大力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4.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2019年团员编号使用率不低于99%;本人所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5.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在服务本地(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及服务社会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本人在基层团干部队伍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所在团委和本人必须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的表彰或奖励;个人不违反计生政策。

(七)湛江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团员发展工作扎实,所在团委2019年团员编号使用率不低于98%。

7.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

1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自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1.近五年获得过镇街(中学)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推荐。

(八)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的优先考虑。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九)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标兵、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标兵”“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各评选10个,分别从往届被评为“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其条件如下:

1.具备“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或团支部”的所有申报条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在5%以下(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的优先考虑。

2.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3.曾获得过 “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或“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

4.获得过团省委奖励、表彰或省级以上荣誉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名额

1.团市委参照各地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团费收缴等工作实际进行名额分配,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表(见附件1)进行推报;

2.“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员”“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实行等额推荐,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人选资格进行把关,各直辖团委务必逐一审核,如上报人选或集体不符合条件,团市委将取消该评选名额;

3.各直辖团委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荐1名“湛江市十佳基层团委书记”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各直辖团委可从本单位本系统的往届“湛江市五四红旗基层团委”“ 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中分别推荐1个基层团委和1个团支部(总支)参评相应标兵荣誉。

三、工作要求

1.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主要来自基层,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兼顾战线分布。要注重从驻外团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青年自组织中的团组织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2.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基层团委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认真汇总,分类整理。推报电子版材料主要有: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各地各单位在推报时一定要按照要求填写各奖项的汇总表(表格另附),汇总表中的事迹材料和获得奖项请按要求控制在200字以内。各单位不进行汇总的一律不予推报评选。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应该清晰分类。请按照通知邮件附件中的文件夹样板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市五四表彰材料-xx单位;二级文件夹含:各个奖项(每个奖项独立设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单位-xx奖项),汇总表(命名格式:xx单位-xx汇总表);三级文件夹:各个奖项文件夹(每个推报单位或个人建立一个独立文件夹,该文件夹包含推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命名格式:xx奖项-姓名(团组织名称),详细情况请参看样板文件夹。

各地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务必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分类整理,见附件)、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另附纸)和汇总表(按照模版进行分类整理,表格见附件13)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规格不按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李靖、王冠、谢靖宜   电话:3180341

电子邮箱:tzjswzzb@163.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市教育局8楼8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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