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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霞山区委、霞山区检察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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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推动建立霞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12月21日,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霞山区委员会联合会签了《关于构建霞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霞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卓权与团霞山区委书记梁亮签署协议,霞山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检办负责人,团霞山区委副书记邓颖鸿等参加了会签仪式。

      该协议明确规定了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目标宗旨、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配套保障,构建了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信息联通、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工作合力。随后,霞山区检察院和团霞山区委就如何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构建霞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座谈,并达成了工作共识。

      团霞山区委书记梁亮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责,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开展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团霞山区委将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培育社会组织力量,主动无缝对接,深度合作共建,与霞山区检察院携手构建霞山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林卓权检察长指出,签署《关于构建霞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体体现。他强调,霞山区检察院和团霞山区委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和共同的合作愿景,双方将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中共同推进检团合作,在联动协作中共同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创新探索霞山未检工作新路径,提升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实效。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对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的有效探索,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下一步,团霞山区委将进一步与霞山区检察院深入合作,努力打造符合新时代需要的优质法治宣传教育产品,携手共创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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